中南民大提供两种岗位鼓励教师创新创业

2013-02-28 13:0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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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曾伟龙)为了调动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科学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强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中南民族大学印发了《武汉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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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处杜冬云处长

  规定说在岗教师创业有两种,一是教职工,已完成了学校各项考核任务,可以自行创办科技企业或咨询服务公司;二是科研岗,只要每个自然年度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不存在教学任务。


  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处杜冬云处长介绍,“我们是一个文科学校,如何贯彻落实”黄金十条“,抓住它带来的机遇,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鼓励教师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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