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治筑和谐

2012-09-04 09:5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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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8月29日,政务微博“平安北京”发布的四条关于“非京户籍人员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提示”的微博,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对于网友的疑问,“平安北京”一一耐心解答。已经拥有360多万粉丝的“平安北京”,用最现代、最时尚的方式为北京的社会管理增添了一抹亮色。

  2004年6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管理创新”。从传统的“整治命令”思维,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政府“包打天下”,到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合力;从“灭火”,到突出源头治理;从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综合管理,8年来,围绕着“创新”,我国的社会管理不断与时俱进。

 

  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站式”全程“代办”各种事务。图为工作人员在为来访群众作解释工作。CFP

  战略作用成为共识

  十六大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日益成为执政之要。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魏礼群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喻为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多次强调,凸显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作用。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在2009年底举行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2011年3月,“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单独成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被各级政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1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是我国第一份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式文件。

  2011年9月16日,中央决定,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近年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更加丰富,其包含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能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根本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已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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