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为了百姓健康

2012-09-03 10:3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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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有力促进污染减排

  浙江海宁宝峰热电联产企业老总傅宝成,看着报表乐开了花——虽然投资规模不小,但是因为既能发电又能为周围印染企业提供热蒸汽,做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丰收。正是《循环经济促进法》让老傅获得了当地政府的特殊支持。

  《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过去10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最为密集的时期,这些法律法规,成为环境和百姓健康的“保护神”。

  针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问题,国家修订了一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如《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些工业排放标准不断加严,有力促进了污染物减排。截至“十一五”末,我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标准1494项,覆盖水、空气、土壤、噪声与振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各个领域。

  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不开环境保护投入的增加。“十五”期间,全社会环境保护投资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占GDP的比例首次超过1%;2009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4525亿元,比2005年增长89.5%;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30%提高到2009年的1.33%。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12亿元,比2005年增长94.8%。

  在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正在改变。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农村污染整治提速。截至2011年底,共安排8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地方投资97亿元,涉及1.63万个村庄,受益人口4234万人。2012年中央财政又安排55亿元资金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农村能源结构的变化也促进了农村环境的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国沼气用户达到4000多万户,占适宜农户数的34%,受益人口达1.5亿人。目前全国每年沼气生产量达到15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年替代化石能源25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

  宜居安康的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人民幸福的保障。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我们相信,随着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入人心,各地将涌现更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成果,中国的生态环境将一天比一天好。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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