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关于“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整改情况

2013-03-12 17:0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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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市深化“治庸问责”工作要求,“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被列为今年整改十大突出问题,我局承诺:“严格按规划控制湖泊蓝线,确保全年违法填湖为零;对违法填湖事件,有诉必查,严厉打击;强力实施亲水工程,打通湖泊亲水岸线;强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清水入湖”。并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负责,分管局领导重点抓,综合协调组、湖泊保护工作组、湖泊截污工作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落实解决措施。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湖泊保护,对违法填湖事件,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确保湖泊不被违法填占;大力实施湖泊亲水工程,完成30公里湖泊岸线亲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排查工作,着力解决东湖2大排污口和南湖5大排污口污水入湖问题;进一步完善湖长制,制定实施湖泊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实行湖泊保护24小时值守制度,市区设立湖泊保护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

  3月1日,我局在全市“十大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湖泊保护全面加强。即将出台《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严格湖泊保护范围;近期将召开全市湖泊大会,对中心城区40个湖泊(含金湖、银湖)以及新城区的主要湖泊明确一位区领导为“湖长”,对于跨街(乡、镇、场)岸线较长的湖泊,明确街(乡、镇、场)负责人为辖区的湖段长,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人员及联系方式;将巡查工作分解落实到人,中心城区每个湖泊明确1名巡查责任领导,1名巡查执法队员;新城区大于0.1平方公里的湖泊每个湖泊明确1名巡查责任领导,1名巡查执法队员;对热点湖泊每天巡查1次,非热点湖泊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加强湖泊保护宣传力度,向市民宣传湖泊保护有关法规,发放宣传单10000份、专题宣传册15000册,发放宣传品5000 个;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截止目前办理群众关于湖泊管理保护的来信、网络投诉25件,处理电话举报62件,回复率100%;加强湖泊巡查执法,一季度出动湖泊巡查人员400人次,车辆130台次,下达《湖泊保护通报单》14件,对南太子湖垃圾渣土零星填占南太湖“20元垂钓区”、武汉天道置业有限公司绿化施工侵占湖泊水面及挪动湖泊保护界桩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要求恢复并处以罚款。

  四、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全市排水设施排查工作将于5月中旬全面实施,10月份启动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建设、改造41公里截污管网已完成19公里。同时,我局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编制完成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一张干网全覆盖,两江水源得保护,三镇湖泊不纳污”的总体目标。2012年至2016年期间,拟改扩建污水处理厂8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管网1095.9公里,污水泵站50座;新建分散处理设施4处。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计划逐年实施,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责编: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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