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情况

2013-03-12 17:0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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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今年全市治庸问责工作的统一部署,作为承担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我办高度重视,在市治庸优化办和市委组织部领导下,会同市编办对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等十个突出问题涉及的部门职责开展集中清理和研究,当好清理规范部门职责的法律顾问,为理清部门职责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我办成立市法制办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全程参与由市编办牵头的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专班。同时,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

  (二)广泛调研,督促落实

  一是集中清理法律依据。对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等十个方面问题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市政府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掌握关于部门职责划分的法律依据。

  二是对十个问题逐项调研。3月5日至14日,会同市编办分专题与十个问题涉及的17个责任部门进行座谈,就十个问题的部门职责分工现状、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管好十个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了各部门意见。

  三是主动调研外地做法。按照专班分工,我办采取函调方式,调研了沈阳市关于十个问题管理的先进经验。

  四是取得督办和监督部门支持。鉴于督办和监督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十个问题所涉部门职责分工的几率较高,与他们达成共识能更好地落实部门责任。3月27日,我办会同市编办就牵头责任部门和其他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征求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行政投诉中心的意见,对十个问题分别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五是充分听取牵头部门的意见。在前期清理法律依据和调研的基础上,我办与市编办共同研究讨论,确定了十个问题的牵头责任单位。同时与各牵头责任单位沟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分工意见。目前,正会同市编办研究起草报请市政府审定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个突出问题的部门管理责任及制度建设的意见。

  六是督促十个问题涉及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5月3日至4日,我办参加十个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牵头责任及协作单位就管好十个问题提出工作运行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及下步整治方案,并在媒体上承诺。

  (三)准确定性,锁定依据

  我办认为十个问题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出现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互相推诿、责任无法落实的问题,关键在于正确确定问题的性质。在定性的问题上,我办多次为市编办提供法律咨询,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性质进行反复研究分析。准确定性后,我办再次对十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系统对照,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并在近期出台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十个问题涉及的湖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井沟盖管理、架空管线管理和建筑垃圾管理的部门职责。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市编办继续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个突出问题的部门管理责任及制度建设的意见,力争6月前报请市政府审定。若涉及部门职责调整,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及时启动修订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我办正会同市城管局制订《武汉市城管条例》,拟在《条例》中明确十个突出问题的部门管理责任。

 

责编: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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