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民主建设取得新进展
落实党员主体地位是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使党员主体地位有了新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进一步显现。河南邓州市探索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创新了基层民主决策实现形式,全国有57.5万个村推行了这一工作法。一些地方规定,每月“逢4说事”、“逢5议政”,先召开党员大会,再由党员群众共同参与议事决策,使党员大会的作用经常化、制度化。
典型案例——
广东省把党代表工作室作为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党代表工作室一方面让全省18万名各级党代表定期轮流在工作室接待、处理并反馈群众意见,成为“全程代表”、“全权代表”,党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作用有了新渠道;另一方面,党代表工作室以及其他保障党代表履职的配套措施,也进一步激发了党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目前,广东党代表工作室全覆盖,党代表作用在进一步发挥。
专家观点——
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十六大以来,我们在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不仅使制度建设成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在组织制度建设中的统领和指导作用,使组织制度建设有了正确的方向和强大的动力。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科学命题,强调“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相互衔接和配合,更好地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增强了党的创新活力,又巩固了党的团结统一,形成了朝气蓬勃而又纪律严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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