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建设:执政党的生命、活力和优势所在

2012-09-11 10:5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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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村官履职我来评。8月28日,福建西华村村民代表在“村官履职我来评”现场会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满意度进行评议投票。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率领全体中国共产党人,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抓住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生命、活力和优势所在,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论成果,形成了一套推进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命题,确立了党内民主的战略地位,创新了执政党建设理论中关键性理念。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中五个方面之一。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的理念和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体制的重要举措。2009年6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专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研究党内民主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回答了推进党内民主的基本路径,“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同志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特别指出,我们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形成并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蓬勃活力,这是巨大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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