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1专题 > 改善投资环境 > 最新报道

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6月15日前全部完成

2011-05-17 08:04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长江日报 记者 车莉 通讯员 吴忠新)实地考察,向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5个标杆城市学标对标,昨日,全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会议召开。记者获悉,我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减、上、下”,在6月15日前完成所有。

  “全”:项目要应报必报

  对于目前市审改办已掌握的562项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要求全部上报。凡是此次不上报,以后仍在审批的事项,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进行问责。

  “减”:减少一批项目

  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4个副省级标杆城市的项目明细,逐一核对,凡是别人没有我们有的,由各单位提出取消意见报市编办。

  此外,此次精简,凡是省以下设定的许可事项,我市坚决取消,我市自设的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凡是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子项一律取消,凡是各部门文件设置的子项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规定许可权在国家、湖北省,但由我市初审和转报审批的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我市初审的,一律取消;目前仍在初审的,一律停止审查。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设立的备案事项,一律取消;凡是我市设立的备案事项,一律取消;凡是明确实行事后备案的事项,一律改为日常管理,不再纳入行政审批的范围,市人民政府不再公布保留;禁止将事后备案改为事前备案。凡是已取消、调整的各类审批事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备案。

  “上”:积极争取省级审批权限

  各部门和单位要收集整理出4个副省级城市享有的省一级审批权限,5月20日前向市法制办提交报告,由市法制办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

  “下”:主动向区级下放审批权限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历次向区下放市级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结合广州等地经验,研究确定出一批向区级下放的市级部门审批权限。凡是审批事项已下放的,其审核权、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检查权、法律责任和人员及相关经费一起下放,市级不再保留相应职能。

 

责编:金鑫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