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常识介绍]
《市民文明守则》第六章:卫生文明规范:
1.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维护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不要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
2.要讲究饮食卫生,不要吃过期或不干净的食品和瓜果。
3.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要制造污染和破坏生态平衡。
4.爱护公共绿地,不攀树木,不折花草,对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主动劝阻制止。
5.保护市区河道、湖泊环境,不向河道、湖泊扔杂物、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6.不焚烧秸杆、垃圾、防范火灾。
7.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清除垃圾、清理楼道以及消灭蚊、蝇、蟑、鼠的爱国卫生活动。
(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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