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管创卫办【2013】8号
关于东湖高新区创卫办上报市创卫示范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根据市创卫办相关工作要求,区创卫办和相关部门、相关街道商定并报请领导批示,确定我区创卫工作示范点。为了汇集各部门力量抓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现将创建示范点的情况通报如下:
1、“五小专项整治”示范街:光谷步行街
2、“农贸市场整治”示范点:新竹路农贸市场
3、“创卫宣传”示范社区:关东街龙城社区
4、“城市建设亮点街道”:光谷步行街
5、创卫示范街道:关东街
6、创卫示范社区:坐标城社区
7、创卫示范单位:光谷六小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