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管创卫办【2013】8号

2013-10-14 19:0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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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湖高新区创卫办上报市创卫示范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根据市创卫办相关工作要求,区创卫办和相关部门、相关街道商定并报请领导批示,确定我区创卫工作示范点。为了汇集各部门力量抓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现将创建示范点的情况通报如下:

  1、“五小专项整治”示范街:光谷步行街

  2、“农贸市场整治”示范点:新竹路农贸市场

  3、“创卫宣传”示范社区:关东街龙城社区

  4、“城市建设亮点街道”:光谷步行街

  5、创卫示范街道:关东街

  6、创卫示范社区:坐标城社区

  7、创卫示范单位:光谷六小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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