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他因下水救助佯装落水儿童致高位截瘫,妻子弃家而去。28年来,瘫痪在床的他全靠老母和女儿照顾。在轮椅上度过青春、步入中年的他却固执地坚信善良。2013年10月31日,事隔28年后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14年2月10日,方俊明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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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有价值共识才会有社会共鸣

发布时间:2013-11-14 16:04 分享到:

    (长江日报评论员 刘林德)跳水救人28年后,方俊明获得见义勇为称号。这一消息激起了广泛共鸣。

    28年前,方俊明跳下水的那一刻,并不知道只是一名儿童的嬉闹,也没有想到什么荣誉和奖励,就是善良心灵的本能反应。他和他的家庭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付出我们无法想象的艰辛。更让人感佩的是,方俊明并没有沉溺于那个举动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他无悔于那一刹那的纵身而出,无怨于那名嬉闹的儿童和未能获得相应的称号,而是平静地、微笑地生活,这是一份真正的自信、达观和从容,一定意义上比救人义举更加触动我们的灵魂。

    方俊明见义勇为终获制度认可,公众一片欢欣鼓舞。其实,在人们心中,早已赋予了他这一称号。我们看到,他的单位一直在尽可能按见义勇为英雄的标准给予关照,媒体反复报道他的事迹,剧作家以他为原型探讨伦理和制度困境……这说明,在世俗人心的层面,对于正义和善恶的基本价值标准从来就是明确的,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28年来,社会对方俊明持续关注,到今天他终获表彰,也是见义勇为奖励这一社会荣誉制度从无到有、从定义狭窄到不断扩大范围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制度层面的价值标准和社会心理层面的价值标准走向融合统一的过程。28年来,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其实也在不断重塑和完善主流价值体系,方俊明的被认可,以一个具体的例证、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就是最大多数人内心认定和坚守的价值,两者不断走向统一,就是社会不断达成共识、走向凝聚、共同面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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