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湖北消费蓝皮书发布
■排行
工商消费维权日均查案84件
第一位的是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简称“伪劣类”)8113件。
第二位的是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简称“安全类”)5170件。
第三位的是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简称“虚假宣传类”)4131件。
第四位的是对消费者提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赔偿等要求拖延或拒绝(简称“售后服务类”)3208件。
第五位的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简称“淘汰类”)2915件。
第六位是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简称“知识产权类”)2638件。
第七位是销售的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简称“检验检疫类”)340件。
第八位是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简称“人格权类”)91件。
■分析
“合同”“食品”成维权关键词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合同”“食品”“无店铺及其他零售”等已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热点和关键词。
随着消费者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涉及合同的消费纠纷仍在不断增多。
据介绍,去年,共受理各类合同申诉16396件,占总量的17.51%;合同举报2012件,占总量的18.63%,均为第三位,且近两年呈直线上升趋势。
食品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是媒体与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消费维权的重点。
去年,全省各级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食品类咨询、申诉及举报18626件,同比减少13.44%。食品类申诉排在前五位的是饮料饮品、糕点、奶制品、保健食品、肉类及其制品。一定程度上说明,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政业务等非现场购物方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发展迅猛。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监管手段的缺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非现场购物已成为消费维权的重要领域。
2012年,共受理无店铺及其他零售2331件,同比增长43.09%,比2010年增长363.42%。
责编: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