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赴青岛、丽江、苏州学习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2012-11-13 15:4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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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今年4月,在武汉市委彭丽敏常委、市政府刘英姿副市长的带领下,武汉市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质监局、旅游局等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成员单位,先后赴青岛、丽江、苏州等全国首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
    考察团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标准化体验等方式,听取了青岛、丽江、苏州三地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的情况汇报,并考察了当地的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考察团真切感受到青岛、丽江、苏州三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顶层设计,通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出台一系列保障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强化旅游标准化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他们的做法对武汉具有很强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高端发力。青岛、丽江、苏州三地均成立了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辖各市(区)政府及各市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并由一把手担任小组成员。
    二是政府投入力度大。2010年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启动以来,丽江市设置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费5000万元,两年累计投入2.8亿元,重点改造了一批景区周边道路。青岛市累计投入1.13亿元用于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青岛市政府投资1500万元建成了青岛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中心。青岛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决定自2011年起,将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往年的8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主要用于旅游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城市旅游品牌培育、旅游宣传促销、扶持旅行社发展等方面需求。苏州市政府设置了2000万元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宣传培训、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推广、信息服务、品牌争创和奖励。创建成功后,苏州市政府将2000万元专项经费保留,列入旅游发展资金,苏州市旅游发展资金的总额达8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专项用于旅游标准化工作经费。
    三是试点覆盖面广。青岛、丽江、苏州分别遴选了68家、67家、76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涵盖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企业标准万余项,为深入全面地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此次考察活动收获颇多,刘英姿副市长指出,武汉市要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为契机,提升武汉旅游产业素质,完善武汉城市服务功能,推进旅游产业和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把旅游业作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推广武汉城市形象,完善武汉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及发展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统一行动,紧紧围绕标准化各项要求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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