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保险伞” 生活更安康

2012-09-21 10:21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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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保险——

  防范风险化解纠纷

  2008年9月,株洲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农民们发现之后,便聚集到厂里要求赔偿。没想到索赔的人愈来愈多,一度造成十分紧张的状态。这时,企业想到了在7月份参保的环境责任保险,马上与保险公司沟通。平安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取证调查,并积极参与企业与农民的理赔协商,最终农民获得了满意的赔偿,使这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在不到10天内得到妥善处理,是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得到了环保部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2008年7月,湖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环境责任险,在全省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有色、化工、钢铁等18家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被列为第一批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办法,对上年度已投保而未出险的企业,续保时保费优惠5%,连续两年未出险的企业保费优惠10%。此外将提取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的5%,建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用基金,用于事故救助和环境恢复,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合理的保费设置和理赔机制,保险在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化解纠纷方面的作用得到迅速体现,在湖南推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一年内,投保企业中已有16家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总体赔付金额合计近120万元。

  目前,全国已有江苏、湖北、湖南、深圳、重庆、山西等部分省区市推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按照环保部和保监会的规划,到2015年左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不仅体现在环保领域,山西的煤炭雇主责任险、天津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深圳的火灾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均在相关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机制,责任事故发生率大为降低、受害者赔付率和满意度大为提高,保险机构成为社会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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