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 大树成荫遮风雨

2012-09-21 10:1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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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6月11日,太平洋保险将5000万元的地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汇入东方汽轮机公司账户,创下中国寿险业单笔赔付金额之最。2011年11月2日,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南橡胶支付9600万元保险赔款,创下了中国农业保险保单单项一次灾害事故赔款金额之最。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保险业“国十条”,首次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明确保险业定位: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新政接连出台,保险业“功能”逐步显现: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助力农业发展。5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已覆盖多个种植、养殖品种,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2012年5月,《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农险立法迈出关键一步,为保险服务“三农”开辟出更广阔的天地。

  ——2006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个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开始实施。之后各地陆续试点医疗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险、校方责任保险等,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的“稳定器”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纠纷,用经济杠杆引导公众遵循社会规则。

  ——保险业不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2012年6月出台的“资金运用13条”,打通了目前逾5万亿元的保险资金和证券、基金、银行、信托等行业的业务通道,有力地推动支持了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支持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闸门打开后,保险业服务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扩大出口、拉动内需,保险积极担当。2011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现承保金额2538.9亿美元,全年服务客户数2万多家。各公司推出“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贷款人意外人身险”等产品,破解“融资难”,鼓励城乡居民创业。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保监会前主席吴定富的这句经典论述,已经并且越来越为实践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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