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与时代同行

2012-09-20 10:5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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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关键词1: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不仅仅是环保行动,还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此,我国提出“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做出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采取强化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经过艰辛努力,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节能减排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三是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推动了技术进步。五是节能减排能力明显增强。六是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七是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0年与2005年相比,环保重点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26.3%,地表水国控断面劣五类水质比例由27%下降到16.4%,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三类比例由41%上升到59.9%。八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一五”通过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

  关键词2:环境影响评价

  “你这个项目做了环境影响评价了吗?”这是所有人面临一个新建项目或者已经开建项目时会发出的第一声疑问。听到这声疑问的建设业主单位,往往会马上回答说:“做了做了,有环评呢。”“那好,拿来让我们看一看吧。”接下来,事情就会出现一些奇妙的变化。那些没有做而声称做了的企业,项目就会在公众的“程序违法”质疑声中,把工程停了下来。而那些即使做了环境影响评价,但在评价过程中,涉嫌造假的项目,也会在公众的质疑声中,忙不迭地寻找出问题所在,赶紧想办法弥补。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授汪劲说:“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施行,我觉得它至少成功地让‘环评’这个词,成为公众遭遇环境问题的最本能的反应。从这点上说,《环境影响评价法》算是成功的。最近,我和我的研究团队通过对30年来环保法治建设的梳理,佐以大量的事实调研,集结成了一本书——《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这个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在环保领域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在实践中这些环保法律制度也发挥出了相当大的作用。截至2010年,我国已制定了近30部环境、资源、能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促进方面的法律,60多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600多部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200多项各类环境标准。这些法律的实施对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能源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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