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12-09-19 10:3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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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类生存须臾离不开自然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时间的车轮进入21世纪,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日渐凸显的两大难题。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如果不加快改变这种状况,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经济难以持续,社会难以承受。

  二是以气候变暖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事实,所产生的显著影响不可回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未来气候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造成突然的和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如何应对这两大难题?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新要求。

  生态文明代表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可以说,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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