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共建 人人共享——十六大以来我国和谐社会建设述评
和谐社会,共建共享
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如今,我国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形成促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生动局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福今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及稳定的社会基础。
湖北武汉的百步亭社区坚持科学发展观,党支部、党小组组成领导网络,负责协调解决居民生活问题;楼栋长积极参与社区自治;“托管服务队”、“白衣天使志愿者服务队”、“联防队”等100多个志愿者服务小组、2万多名志愿者等共同托举起这个拥有12万人口、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社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一直保持着稳步发展态势。截至2006年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已达34.6万个,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正日益成长为服务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责编: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