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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纪委: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2011-05-31 09:11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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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承诺单位: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委组织部

    承诺内容:

    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换届期间可能出现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为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选好班子、配好队伍,我们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1、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四个全覆盖”和“两个100%”。即:换届相关人员纪律知晓、领导干部责任承诺、选人用人公信度民意调查、换届风气民主测评“全覆盖”;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查核率、选人用人问题查实问责率100%。

    2、结合换届考察,对领导干部“庸、懒、散”行为进行民主测评,“庸、懒、散”干部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选拔任用干部。未经民主推荐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未经组织考察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列为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4、不折不扣执行换届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决不违规选人用人,维护正常换届秩序。

    5、严格落实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换届全过程监督和换届风气考核。

    6、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一律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严惩。

    7、畅通举报电话(12388、12380)、举报网站(武汉廉政、武汉组工)、举报中心“三位一体”的举报受理渠道。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在15天内查结,并将查核及处理情况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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