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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江日报16日消息:市文明委昨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05—2007年度市级文明城区考评工作。此次评选将依据新制定的考核标准,变集中检查为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明年初诞生新一届市级文明城区。
文明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为推进“四城同创”工作,我市以中央相关考评指标体系为依据,结合我市创建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新制定了《武汉市文明城区考评细则》,力求促进各区围绕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活动等七方面任务,提高创建水平。
11月30日前,各区可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向市文明委提出申请。为避免扰民和影响基层工作,此次考评将不再组织集中检查,以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为基础,以城调人员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准确。
明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向考评达标区授予“文明城区”或“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称号,并从市级文明城区中择优推荐参评新一届省级文明城区。
(责任编辑: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