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时间遇行人即枪杀

2014-07-04 17:5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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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宪兵队大肆迫害武汉人民,还在汉口划分难民区、安全区,在武昌划分军事区、轮渡区(群众可以渡江的区域)、难民区。在难民区街道两端设立木栅栏,每天上午9时开放,下午3时关闭。

  日寇就其所需,还可随时划定“禁区”,肆意驱赶中国百姓。

  《武汉文史资料》记载,日本侵略者一进武汉,便将时钟拨快一小时,与东京时间相同,称为“新钟”。每天下午5时至次日上午7时为宵禁时间,发现行人即当场枪杀。

  1939年2月8日的《新华日报》报道称,“下午5时以后戒严,路静人绝,大有深山幽静之态。华区无电灯更可怕。”

  后来宵禁虽然解除,但行路必须携带“安居证”,每经过一道哨卡,必须鞠躬,然后立正听任检查。

  一名叫富弟的年轻妇女,到武汉谋生,在汉口京汉铁路某路口被盘查时,因身上携带有当时被列为禁物的铁钉,被日本兵剥光上衣,在太阳下罚跪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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