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委“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

2013-03-12 16:29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性住房的工程建设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领导重视、社会关注、人民期盼。2012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近11万套,竣工5.8万套,建设量大、工期紧,任务十分繁重。如何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又必须完成好的任务。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市城建委就如何保证和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并对社会就提高施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保证施工图设计质量、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防控“渗、漏、裂”等质量通病、严格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做好群众信访投诉工作作出了公开承诺。

    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施工前期控制。 

    建立了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第一批向社会公布了88家承担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的推荐名录,使那些质量管理水平高、信誉好、负责任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使质量管理能力低下,质量信誉存在劣迹的施工企业无法承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保证保障房建设确定了最关键、最主要的基础。发布了《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对我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图纸的审查要点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审查标准和内容,提高了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加强了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为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确立保证前提和必要条件。

    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实行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45个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到达100%。现已完成了3、4月的二次检查工作,此阶段检查的重点是“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防控情况及分户验收落实情况等。通过检查,共下发执法建议书14 份,各区质量监督机构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出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制度,为保障房建设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是加强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管理。 

    出台了《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强化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的质量监督,严格执行“一户一验”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为保障房建设质量把住了最后关口。

    四是加大投诉管理的监管力度。

    加强了受理投诉和信访的处理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当日受理,当日转办,并加强投诉处理的跟踪回访工作。1-4月,全市质监机构共受理保障性住房质量的信访投诉共 14 起,均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了回复,回告率达100%。

    下一步,市城建委将按照承诺的事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保障房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防控取得实效,积极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努力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质量水平。

 

责编:邓瑶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