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教育实践三大“挡路石”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地参加第一批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行动、做出示范,并围绕“抓落实、求实效”破解问题、探索经验,清除阻碍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的“挡路石”,为第二批活动扎实开展打好基础、趟出路子。
挡路石一:作风不实
有的部门单位存在“例行”心态,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乐衷于拍照片、编材料、上新闻,表面“大张旗鼓”,实则“纹丝未动”;一些党员习惯于“凑合”、“应付”,学习教育浮于表面、查摆问题泛泛而谈、整改措施大而化之;少数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饰错误,不愿揭短亮丑,不愿直面问题,悬空了整风触角,虚化了活动效果。
防止活动陷入这样的“形式主义”窠臼,一开始就要攒足一鼓作气、斩钉截铁的劲头,摆正求真务实、真转真改的态度,把好的作风和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抓紧抓实“学查改”各环节,不对付、不含糊、不敷衍,营造敢找问题、敢做批评、敢转敢改的活动气氛。要对照党章,重申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宗旨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调动领导干部积极性,促进他们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发挥好示范作用、形成正面导向,打消干部顾虑,让想讲的能讲出来,要提的能提出来,该改的能改过来。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党员干部作风整改和服务群众的落实机制,明确目标、加强督导,杜绝“空转”、务求实效,动真格地把活动搞的扎扎实实。
挡路石二:规制不灵
有些单位,规章薄弱、制度不全,对干部在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服务意识、端正工作作风上的约束引导作用过弱;有的部门,制度乏力,机制陈旧,现有条文缺乏针对性、操作性,难以发挥效用;一些地方,在目标考核、干部选用、评先奖优等工作中,欠缺制度化设计,“长官意志”作用过大,形成了重“对上”轻“对下”,关注“领导”忽视“群众”的工作导向。
不让群众路线在落实中落空,防止教育实践活动一过就“昨日重现”、“涛声依旧”,除了加强思想教育,还要抓好“建章立制”,让制度运行更科学规范,增强机制的保障作用。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检查,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存在不足的要修改完善,过时失效的要废止重订。要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制度体系,引入群众参与的监督评议机制,把“重民意、重实绩、重品德”的良好导向贯穿到干部任免、考核评价工作中去,用制度力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好群众工作、转变角色定位、增强服务意识、践行为民宗旨。
挡路石三:耳目不明
个别部门和单位关起门来搞活动,“闭目塞听”、“闭门修炼”,对群众意见和期盼“不闻不问”,因而查摆问题找不准“靶子”、落实整改打不准“点子”,出现了“散光”、“跑偏”现象,难以“抓住要害”、“有的放矢”,使活动开展不能很好地“呼应”群众的呼声,使制度设计也难以“中肯”实际的问题。
避免活动出现里外“热冷不均”、上下“意见不一”的情况,必须开门搞活动,保持“耳聪目明”,做到“广纳谏言”。要放下架子、以诚示人,制定具体而科学的活动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上门走访、开通热线、网络互动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主动邀请群众有序参与;要把握民情民意,想群众之所想,多让群众在他们尤为关心的问题上发言、监督、评议,向群众征求意见和措施,使群众声音被广泛听取、群众建议被认真采纳、群众愿望被切实体现;要做好梳理总结,抓好跟踪落实,及时让群众了解活动进展情况,使整改事项“落地有声”、群众意见都有“回音”,杜绝“一听了之”、“杳无音讯”,使活动在听真话办实事中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弘扬优良作风的生动实践。(长江网 周旋)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