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关于在“三万”活动中做好乡村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01-21 10:4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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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活组办发〔2014〕4号)
关于印发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
“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
做好乡村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做好乡村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林业局关于在“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
做好乡村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推进“绿满江城行动”,开展乡村绿化是“三万”活动兴办实事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2014年全市 “三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乡村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就我市“三万”活动中乡村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绿满荆楚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新一轮“三万”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农业基础、提升民生福祉为目的,坚持以“三万”活动为载体,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生态优先,兼顾经济,推进“绿满江城行动”,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乡村。
                                                                                                                                                       二、建设任务
                                                                                                                                                       2014年,全市村庄绿化建设总任务是以区为单位,按照“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栽植各类树木500万株;其中,黄陂区150万株,新洲区120万株,江夏区100万株,蔡甸区100万株,洪山区5万株,东西湖区10万株,汉南区15万株。同时,结合贯彻落实“绿满荆楚行动计划”,创建绿色生态示范村,具体目标是,黄陂、江夏完成总村数的8%,其余新城区完成总村数的5%。主要形式是:
                                                                                                                                                       (一)房前屋后栽植“庭院林”。范围包括居民区、学校、企事单位等。
                                                                                                                                                       (二)道路两旁栽植“通道林”。范围包括各类等级公路、树道。
                                                                                                                                                       (三)沟渠库岸栽植“护岸林”。范围包括沟渠两岸、水库塘堰四周、滩地。
                                                                                                                                                       (四)田边地角栽植“防护林”。范围是田边空地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
                                                                                                                                                       (五)公共绿地栽植“风景林”。范围包括集镇所在地绿化,村委会、中心村等地小广场绿化。
                                                                                                                                                       三、技术要求
                                                                                                                                                       (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布局,树种选择上以乡土树种和乔木为主,少栽花、不种草,也可以根据立地条件栽植用材林或经济林。
                                                                                                                                                       (二)良种壮苗,合理栽植。乡村绿化提倡栽植大苗、壮苗,尽量就近就地采购,不得购买种源不清、规格不合的苗木。要合理配置树种和密度,按规格整体挖穴,科学定植。
                                                                                                                                                       (三)尊重传统,保护古树。乡村绿化要尊重村民的喜好和种植传统,保护好乡村古树名木和乡土树种,忌毁树栽树、采挖野生大树。
                                                                                                                                                       四、资金筹措
                                                                                                                                                       (一)资金预算。按5元/株的平均价计算,全市共需种苗采购资金约2500万元。
                                                                                                                                                       (二)筹措渠道。一是由驻村工作组协助村委会组织村民自主筹资、投劳。二是整合林业项目资金推进乡村绿化。凡符合造林项目要求的,如成片造林面积有1亩以上,通道绿化单边有3排以上,尽量纳入国家和省级造林项目补助范围;省级“低产林改造”项目资金尽量向“三万”活动乡村绿化倾斜;三是创新投资方式,通过招标、拍卖经营权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绿化建设。乡村绿化建设资金还可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扩大筹资范围渠道。
                                                                                                                                                       五、措施及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把开展乡村绿化当做“三万”活动兴办实事的重要抓手,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大员上阵,部门“包保”,强力推进,有机结合,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三万”活动点相对固定在一个或几个村,连续几年,抓出成效。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指导。乡镇(街)、村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及村民组织发动等工作。
                                                                                                                                                       (二)创建示范村组。鼓励有条件的村创建“绿色生态示范村”,对达到《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的村组,给予通报。
                                                                                                                                                       (三)分解落实任务。各区林业部门要会同“三万”办明确本地乡村绿化的任务、目标、方法和措施,将植树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村,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扎实有效,落到实处。(2月10日前)
                                                                                                                                                       (四)整地及苗木采购。驻村工作组督促各村组织劳力整地挖穴,区林业部门派员开展技术指导,组织苗木采购及调剂,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2月底前)
                                                                                                                                                       (五)苗木定植。敦促指导各村及业主按照各类树木的特性尽快定植苗木,确保在春季全面完成。(3月底前)
                                                                                                                                                       (六)建立管护机制。敦促村委会要与村民或其他责任主体签订栽植和经营管护合同,落实栽植责任、所有权和管护权,将每一片林、每一棵树的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制订乡规民约,鼓励护绿爱绿,实行有效监管,确保栽植成活和成果巩固。(4月15日前)
                                                                                                                                                       六、验收标准
                                                                                                                                                       (一)以乡镇(街)为单位,户平新增十棵树;(二)苗木为绿化大苗或Ⅰ、Ⅱ级苗;(三)栽植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七、检查验收办法
                                                                                                                                                       全市乡村绿化工作的考核验收基本上与2014年“三万”活动的考核验收同步进行。
                                                                                                                                                       (一)各区做好自查。各区要在4月20日前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林业局。
                                                                                                                                                       (二)市林业局做好抽查。市“三万”办会同市林业局4月底前组织专班对各区进行抽查。具体办法为:市级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乡镇(街),并在抽中的单位中对20%的村进行全查,抽查结果作为考核全区任务是否完成的依据。
                                                                                                                                                       (三)市、区林业局做好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验收。由各区林业局按《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组织验收、申报,市林业局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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