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落实“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
二、明确目标任务,健全保障性住房承诺整改工作机制 为了顺利推进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房管部门制发了《市房管局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质量承诺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房发〔2012〕63号),将涉及到保障性住房整改承诺事项细化为6项具体内容,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到4个业务处室和17个区房管部门,相应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交付备案工作力度;二是与市建管部门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质量信用反馈部门联系制度。三是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管理;四是严格落实《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度;五是提高保障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效率;六是与市建管部门建立了质量投诉“全天候”协同处理机制,设立了24小时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专线电话,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当天受理、当天转办、限时核查、限时办结”。
截止目前,市房管部门已建立了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紫润明园南区开发企业武汉长丰赛博思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列入了不良记录;受理晟蓝花园经济适用房小区质保期内房屋质量投诉1起,于当天转送市建管部门调查处理,同时,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要求其尽快妥善处理。另外,接听群众咨询电话11个,均按照政策规定当场给予了答复。
三、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保障住房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市房管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经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以市政府的名义予以了印发。
根据保障性住房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与普通商品住房的差异性,市房管部门还就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交付管理和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发布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3月底,市纠风办督查组在承诺整改督查中,对市房管部门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公开承诺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巩固工作成果,市房管部门将按照公开承诺事项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继续将保障性住房公开承诺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重点做好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积极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进度,确保所有项目按照国家、省、市建设标准于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将会同市建管部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责编:刘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