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落实“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
一是加强施工前期控制。
建立了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第一批向社会公布了88家承担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的推荐名录,使那些质量管理水平高、信誉好、负责任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使质量管理能力低下,质量信誉存在劣迹的施工企业无法承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保证保障房建设确定了最关键、最主要的基础。发布了《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对我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图纸的审查要点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审查标准和内容,提高了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加强了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为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确立保证前提和必要条件。
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实行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45个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到达100%。现已完成了3、4月的二次检查工作,此阶段检查的重点是“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防控情况及分户验收落实情况等。通过检查,共下发执法建议书14 份,各区质量监督机构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出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制度,为保障房建设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是加强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管理。
出台了《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强化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的质量监督,严格执行“一户一验”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为保障房建设质量把住了最后关口。
四是加大投诉管理的监管力度。
加强了受理投诉和信访的处理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当日受理,当日转办,并加强投诉处理的跟踪回访工作。1-4月,全市质监机构共受理保障性住房质量的信访投诉共 14 起,均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了回复,回告率达100%。
下一步,市城建委将按照承诺的事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保障房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防控取得实效,积极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努力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质量水平。
责编:刘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