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政 社会资本优先准入新增医疗资源

2012-06-22 04:5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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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李艳梅 通讯员袁英红)未来5年,我市新增医疗资源的规划中,符合准入标准的社会资本将优先考虑。昨日获悉,我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根据新政,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将纳入《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其中,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新城区等,在康复、护理、老年病和慢性病治疗等领域,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发展。

  据了解,我市还将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优化设置审批流程;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均可申请医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定点服务资质。

  此外,我市将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政府医疗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科研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我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截至去年底统计,全市共有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2038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量的三成以上。

  昨日,卫生部在汉召开全国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现场经验交流会,武汉社会办医受肯定。昨日下午,各地代表现场参观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市普仁医院。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5年,通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我市将构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编辑: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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