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新探索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要有专门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各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依托社会养老服务实体,运用市场机制和非营利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照料。
在“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发展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少于100个,政府对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类服务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在继续发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传统服务项目的同时,拓展康复护理、无障碍设施改造、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服务,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托,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要把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与我市城乡“幸福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资源,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在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区政府所在地,按照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至少辐射300名老年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到“十二五”末,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到300家以上,并配套老年健身、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应急救助等设施,基本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