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障性住房建设解析:闪光数字映射民生情怀

2012-10-18 08:5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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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2010年底,我省县城以上城市基本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廉租房保障户达42.69万户,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指标,经济适用房解决了16.74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9.39万户。
    闪光的数字,反映出全省上下为让群众安居乐业所做出的巨大努力。数字背后,一扇扇窗户透出温暖灯光,一个个家庭洋溢欢声笑语。

    筹集资金实现多渠道保障

    2008年至2011年,省级财政补助一路跃升,4年总计投入5.53亿元,而2012年截至7月底,省级财政投入就达到5亿元。
    2007年至2011年,我省共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100.18亿元。其中,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42.08亿元、廉租住房项目投入建设资金28.24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6.98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8.25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3.71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0.85亿元。
    地方债券投入也加大,2010年至2011年,我省共安排地方债券资金30.85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2012年截至7月底,共安排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40亿元。此外,通过土地出让收益和争取金融机构支持,进一步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

    保障土地供应到应保尽保

    为了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省政府要求各地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坚持多种供地方式,灵活配置土地资源,我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建立配建制度,明确凡今后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必须配建5%至10%的公租房。
    坚持开源挖潜,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闲置和未用土地,部分地方还舍得把地段较好、交通便利的地块拿出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把好质量关塑造平安工程

    在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的同时,自2009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省级检查和督查工作频次不断加紧,范围不断扩大。
    今年3月至4月,我省对全省17个市、州(含所辖县、市、区)部分在建及2009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共督查工程564项,建筑面积867.7万平方米,基本合格占95.01%,走访的住户中有635户对房屋质量表示满意,占走访总数的98.7%。

    加强后期管理将好事办好

    为确保保障房分配的公正公平公开,我省着力在规范流程、加强动态管理上下功夫。各地普遍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办法,严把准入关,并全程实行信息公开。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区分情况实施退出。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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