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五”医改规划发布

2012-09-20 09:5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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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日前,省政府发布《湖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了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目标:政府卫生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下降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

  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根据规划,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到2015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2015年支付比例达50%以上。

  规划提出,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规划提出,2015年,我省将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我省还将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办医。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0%左右。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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