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保社保扩面提标
(湖北日报)“十一五”时期,我省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截至2012年6月底,全省城市低保人数137万人,平均保障标准325元/人月;农村低保人数229万人,平均保障标准134元/人月,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图为:全省城乡低保人数及保障标准
截至2011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59.1万人次,比2007年底增长1倍多。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从2007年的614元提高到2012年的1592元。新农合参合人数从2007年的3246万增加到2011年的3890万,参合率从81.6%提高到98.4%,人均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50元或55元提高到2011年的23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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