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关爱农民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2-09-29 09:3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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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编者按

  农民工,一个庞大的群体。到今年8月,我省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100万人,全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5亿之多。

  农民工,在转移就业中,为企业发展、为城镇化进程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自身素质、就业环境、子女教育、享受合法权益和公共服务方面又面临诸多障碍。他们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在社会交往中往往被歧视。

  因此,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重大课题。

  作为“喜迎党的十八大·构建和谐社会”系列座谈会的第一场,27日,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办的“关爱农民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在楚天传媒大厦举行。现将代表发言刊出,以飨读者。

  劳动关系和谐 员工企业才能双赢

  农民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均表示,农民工是企业宝贵财富,关爱农民工,就是发展企业,发展经济。稳定农民工队伍,就能稳定企业的发展根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与农民工是互利双赢。

  关键词:权益保障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袁爱堂:我们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监管,要求协作队伍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出现拖欠或克扣,将扣一定的违约金作为处罚。我们还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所有农民工都纳入公司三级工会,使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变成现实。

  中铁大桥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刘蓬风:农民工队伍已经成为桥梁建设不可或缺的主力军。近年来,我们将关注农民工民生、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以工资保障为核心,对农民工基本生存权、安全健康权、职业发展权、文体娱乐权等权益进行“立体维护”。

  湖北三五醇食品配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冯立:我们利用工会职能为员工服务,发挥农民工主人翁意识。让员工知情,让员工议事,让员工监督。工会组织员工参政议政,把维护员工利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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