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门职责不清、小餐饮经营、客运出租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等十个突出问题涉及部门管理责任的通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电话订车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管理的科学性,构建了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全面落实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新审批流程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各级审批窗口在受理阶段的工作,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申报时间过长的问题。市工商、发改委、国土规划、建委等4个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出台了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阶段内的集中审批、联合审批等工作实施细则,切实保证新审批流程落到实处。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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