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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回访情况”大多空白

2011-11-29 09:20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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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如何?问责是否主动?25日,市治庸办组织2个检查组,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对黄陂、新洲区治庸办和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治庸办共6个单位,进行突击抽查。这是我市《问责办法》出台以来,市治庸办对各级治庸办群众投诉受理工作进行的首次暗访。

  黄陂区:在区工商局楼下,检查组拨打该局治庸电话。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态度很礼貌。但当记者核实其是不是治庸办电话时,对方回答“可以算吧”,问及可否接受投诉,对方回答“可以接吧”。抽查发现,黄陂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的治庸办电话虽上报为治庸专线,但知晓率和使用率都很低。

  新洲区:到达新洲区后,检查组拨通该区治庸办电话,并假定了一个投诉问题。“是新洲区治庸办吗?”“是的,请问有什么事?”“你们区政务中心一个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可以向你们投诉吗?”“可以,是几号窗口?他的工作牌号是多少?”“这个没太注意。”“那请你仔细看看,再打电话来好吗?”整个过程工作人员用语规范,回答耐心。新洲区公安分局治庸办电话有人值守,但工商分局治庸办工作人员全部外出,电话无人值守。

  群众投诉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黄陂区:区治庸办及公安分局治庸办都有较齐全的台账资料,工商分局的投诉件较少,未编制汇总表等台账。台账中缺少“查核情况”(属实、不属实、部分属实)、“问责情况”的栏目设置,留有含糊的空间。另外,“回访情况”一栏90%未填,工作记录不全。存在电话回访未记录、未进行电话回访等情况。检查组选择3个给了“满意”评价的投诉,打电话给当事人询问详细情况,前两位当事人均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但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称“签字后就一直没有下文,没有人来处理这个事”。第三位当事人在电话中表示,“还算满意”。

  新洲区:在区治庸办,检查组翻看了群众投诉件受理和办理台账发现,“回访情况”一栏绝大多数空白。针对一则填着“回复投诉人,非常满意”的记录,现场拨通投诉人电话,对方表示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仍然“不满意”。随后,检查组又随机抽查一则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举报人熊女士在电话里称,投诉当天深夜就有人到现场调查和整治,问题已基本解决,对结果表示满意。区公安分局的投诉办理台账比较清晰,检查组随即抽查了一则11月7日的投诉,内容是余先生反映8月30日在新洲开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交通大队一直没有给其事故定责报告书的事。检查组拨打投诉人电话,对方称问题已经解决,非常满意。

  治庸问责敢于“动真格”

  黄陂区:“治庸问责”活动开展以来,黄陂区治庸办、公安分局和工商分局治庸办均主动开展问责行动。在区治庸办的办公文件中,检查组看到,区治庸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如,发现区法院3名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该单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发现区广电局3名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打牌赌博,区广电局给予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陂公安分局共对所、队长13人、干警20余人进行诫勉谈话,有30余人扣除绩效奖金;取消5人年终评奖资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对3名排名靠后的干警实行脱岗学习。

  新洲区:检查组在新洲区治庸办抽查时了解到,截至11月15日,该区各级治庸办共问责26起、共60人。其中调离岗位3人,免职7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5人,行政警告3人,行政降级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人。不过,检查组发现,这些问责当事人的问责文件没有统一归档。在新洲公安分局,检查组发现,截至目前,该分局已问责11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问责通报文件资料较为齐全。检查组抽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群众投诉问题虽然解决了,但仍存在着对当事人没有问责的现象。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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