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周凯)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本月30日以前,广大市民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个人建议。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全文详见武汉政府法制网(www.whfzb.gov.cn/)。市民来信请寄: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妇联大楼11楼)法制研究中心(邮编430014);电子邮箱:whfzb@wh.gov.cn。
针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方面建设规划,草案传递出一系列利好消息。
●改建房不能影响邻居采光
草案规定:对现状建筑进行改建和扩建,均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坡屋顶内作卧室,净高须达标
购买顶层住宅的市民喜欢把坡屋顶内的空间改造成卧室。草案规定: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