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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宋兰兰)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本月19日至20日举行。届时,纳入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立法框架的《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将在会议上交付表决。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将表决《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禁毒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芳、刘家栋、肖常谷、郑永新,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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