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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汉市教育事业计划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1年4月2日上午,武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1年教育事业计划招生新闻发布会,发布2011年全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普通高中“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等专项招生工作政策。 [详细]
·关于中考招生工作
·关于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政策
·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
·关于普高“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等专项招生政策

2011年全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普通高中“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等专项工作有关政策:

 

 一、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


  (一)关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政策


  1.基本原则。坚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履行政府责任;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严禁以各种学科考试、测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条件;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2.基本程序。

 
  一是由各区教育局受政府委托,根据区域学龄儿童分布,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各区街(乡、镇)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向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是小学、初中新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3.时间安排。6月15-18日,各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办学校服务范围;7月3日前,向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6日初中新生报名,8月24-26日小学新生报名。


  (二)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1.基本原则。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择校入学在后。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招生报名数大于计划招生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原则上按5:5安排。招生报名数小于计划招生数的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入学考试或委托社会办学机构组织测试。


  2.民办学校入学招生工作程序。


  一是凡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必须先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二是全市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8日全天。不得设置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三是7月15日为全市统一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时间。


  四是7月20日前,所有民办学校须完成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基本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长期在汉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同常住人口由流入地政府通知入学。


  2.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或暂住证)、务工证,直接到暂住地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允许进入具备合格办学条件的简易学校就读。


  3.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或转学生入学,均不得组织入学考试。


二、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等专项工作有关政策
2011年全市“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等专项招生工作,总体上保持政策稳定,个别地方有调整。主要是“三变”、“三不变”。


  (一)“三变”。


  一是分配生招生计划由去年占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计划的30%提高到35%;二是分配生优录政策由去年在各省级示范学校指令线下滑5个位置值以内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改为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计划录取线下40分(含4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三是“网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
  


  (二)“三不变”。


  1.基本原则不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入学。


  2.工作要求不变。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宏志生”、“分配生”、“网招生”、“外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3.时间安排不变。“网招生”、“分配生”、“宏志生”、“外校资格生”等申请、报名、公示、测试等时间与去年一样。


三、关于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政策


  (一)基本原则:对口招生,就近入园。


  (二)招生时间:今年,幼儿园新生集中报名登记时间为5—6月;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新生入园体检制度,入园新生体检率必须达到100%;二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准入制度,将辖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统一纳入全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体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信息要面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四是严格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坚持保教并重,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学科化,技能化”倾向。

 

 

2011年中招工作

  2011年我市中考招生各项准备工作围绕“科学调整、平稳过渡、妥善决策、积极创新、规范操作”的基本原则积极展开。针对今年的新举措,以充分体现落实公平、公正原则和以人为本思想为核心,通过招生考试的杠杆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年中招工作,市招考办根据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要求从去年中招工作结束后即开始积极准备。多次组织不同层次学校、各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等级制和分数制对应关系、数据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论证;结合今年即将进一步推进的网上报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广州、西安和成都三城市中考网上报名组织工作进行了调研考察,提出了今年中招工作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各区分管局长座谈会和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经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形成今年中招工作意见。

  2011年中招改革的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改变后的配套政策、优录项目调整和进一步推进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工作三个方面。

一、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改变后的配套政策:

  1、招生学校在录取“三限生”时,其录取线不得低于学校指令录取线下30分。其中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录取“三限生”时,最低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2、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4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同时,分配生比例由原来指令性计划的30%增加到35%。

  3、示范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下30分。

  4、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体育生,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8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指令计划录取。

二、优录项目的调整:

  1、取消部分优录项目:“艺术小人才一等奖”和“侨眷高知子女”。

  2、调整部分优录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由过去的加10分,调整为加5分。“创新实践行活动”由过去的一、二等奖(共500名)加10分、5分,调整为只设一个等级的奖项(共200名)加5分。同时将“创新实践行活动”中原有的“科技小人才”单独拿出来设立一个优录项目,加5分。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享受中考加5分的优录政策。

三、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在前两年中心城区实施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推进我市中考网上报名。由于我市各区,特别是远城区发展不平衡,今年中考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分三种方式进行。中心城区实行完全意义上的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即不再下载打印纸介质确认表,志愿信息直接在网上确认,这种方式具有直观便捷和减少人为干扰,尊重考生选择意愿的优点,可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这也是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招生考试,提高工作效率重要举措。部分新城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新洲区)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但不进行网上确认,直接打印纸质确认表。其它新城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由于硬件达不到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志愿信息仍然实施纸介质填报。

  为做好今年中招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工作,市招考办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中考报名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招政策的调整以及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加大培训力度。市招考办和各区招考办将组织全市初中学校培训,进行政策宣讲和网报流程讲解,让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明确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3、完善网报系统,优化操作界面。最大程度方便服务考生,在关键的操作步骤附有提示和说明,详细记录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时间、次数、修改内容、IP地址等,以备查询。

  4、为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权,让考生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以随时查看和修改志愿信息,报名截止后仍然可以登录查看但不能修改。

  5、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签字确认,承诺志愿信息和其它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家长(或监护人)也必须签字确认。

  6、安排充足时间让考生上网查看自己的志愿信息与自己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

  7、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申诉渠道。如果因某些原因考生志愿信息被人为修改了,市招考办派专人授理。

  8、由监察部门下发有关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的文件约束有关人员,不得干扰考生填报志愿。在网报过程中,对违规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

  9、要求网络服务商制定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期间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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