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的“三大重点任务”是:
(一)构建物流服务体系
1、物流中心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物流中心的发展要求,以及武汉的物流资源禀赋,通过对国家物流中心的产业发展内容、产业组织模式和产业发展政策环境等的探索和创新,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样,组织化程度高,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国家物流中心产业发展体系。
2、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服务城市生产生活商贸业和进出口贸易提升发展,发展区域商贸物流分拨服务,聚集区域、高端商贸物流资源,打造商贸物流融合发展产业链,建设流通领域“大市场、大流通”一体化发展的物流服务体系。
3、制造物流服务体系。服务先进制造业,区分不同物流需求特点,按照提高制造业物流服务水平要求,建设具有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特点的物流服务体系。
(二)建设物流服务设施
1、对外辐射设施系统。以武汉铁、水、公、空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以适应辐射需要、体现武汉区位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以物流组织节点设施为支撑,以物流产业组织与服务系统为载体,形成以武汉为区域物流组织中心的辐射系统布局,包括1小时辐射省内主要城市、2小时辐射中部省会城市、4小时辐射北京、上海、广州、重庆中心等城市、12小时辐射区域国际城市、24小时辐射全球城市的设施系统。
2、对内服务设施系统。以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站点、取送货点为支撑,以实现共同配送为发展目标,实现武汉对内服务设施系统的合理布局,形成1小时内实现终端配送服务的设施系统布局。
(三)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1、强化企业培育。按照形成若干具有区域辐射力、带动力、控制力、竞争力的物流实体产业和服务系统的需要,强化关键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针对性引进与培育,围绕关键性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资源配置与系统整合。
2、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创新性物流模式、加强企业系统建设的要求,形成支撑物流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衔接配合企业”模式,通过企业发展政策的配套,使企业成为建设武汉国家物流中心的主导力量。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豁免条款 | 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