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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2012-03-20 17:53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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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张魁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大武汉新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是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市科技局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该义不容辞的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擎,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教和人才为重要支撑,着力于新技术、新产业的创造和生成,着力于创新制度、创新文化的培育和建设,放大科技资源、创新资源对城市发展的乘数效应,巩固提升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优势和潜力,率先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突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使武汉成为自主创新的密集区、中部地区自主创新的龙头、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战略支点。

  发展目标是:通过5-10年努力,力争使我市科技综合竞争力保持在全国中心城市前三位、中部地区首位;力争使我市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高端产业明显聚集,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体制明显优化,科技第一生产力真正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近5年的主要目标、指标为:

  ——三个“翻番”:自2011年至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由不足200亿元增长到4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00余亿元增长到300亿元;产值过百亿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总数由不足10家增长到20家以上。

  ——四个“跨越”:自2011年至201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1000亿元提升到33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00亿元,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由2000件提升到8000件;孵化场地总面积由200万平方米提升到1000万平方米;科技产业化基地由20余家提升到60家左右。

  ——五个“突破”:优势产业高端化取得突破;新兴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科技体制机制瓶颈取得突破;科技型企业数量和创新能级取得突破。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东湖示范区先行先试

  一是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加快建设光谷资本特区。依托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资源有效整合,打造全国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践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成中心。

  二是加快“人才特区”建设,打造高端创新人才聚集区。以文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打造全国性创新创业文化最活跃区。

  三是加强示范区与市内其他区(开发区)的互动交流,引导、鼓励企业在示范区内设立研发机构。

  四是加快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壮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使东湖示范区真正成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开放创新的引领区、高端要素的聚合区、创新创业的集聚地、战略产业的策源地。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自主创新

  一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现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化。推动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三大优势产业的壮大和升级,向价值链、技术链和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尽快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重要技术标准和重点技术产品,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和竞争能力。

  二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钢铁、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重点实施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高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促进制造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创造的转变,力争在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和名牌产品、企业。

  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强农作物育种、农产品加工与储运、畜牧养殖、水产品养殖、农村循环能源、生态湿地、节水防涝、植保防疫、食品安全等关键技术领域攻关和突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

  四是加强高技术服务业技术创新。重点研发云存储与云计算、高可信软件与信息安全、空天地一体化遥感、先进检验检测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模式创新和产品开发;建设智慧物流、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医疗、社区等示范工程;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机构服务能力。

  五是加强社会领域的科技支撑。统筹实施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在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生态、城市建设、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高新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应用,提高社会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为建设“幸福武汉”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满足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生活要求。加快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体系。创新科技成果登记、发布、奖励、服务机制,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完善“科技成果项目库”,建立覆盖全市、连接“大院大所大企"的科技成果“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科技供需直通车。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遴选机制,筛选一批完全自主创新、在国内外具有领先优势、能够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对具有核心团队和优秀带头人、以及产业引领作用和规模化前景比较明朗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和扶持。

  二是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支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认定成果转化登记服务;对市外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企业转让以及市内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开发技术,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武汉网上技术市场"建设。

  三是设立“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加大对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和“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是完善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壮大一流科技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站、院士工作室。加强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合作研发,开展围绕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市科学技术经费予以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三是建立以科技中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服务体系。整合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方面资源,着力构建重大设备、科技信息、软件开发服务三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和共享。建设完善行业性、专业性、区域特色性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其服务功能和水平。鼓励创建国家级科技品牌。

  五、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体系。积极培育和推动各类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全力支持东湖示范区进入“新三板”试点。扩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我市集聚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企业集合债、集合租赁、集合票据等融资方式。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扩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建立并完善市区财政资金参与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更多商业银行成立科技支行,建立适应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借(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信用贷款。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保贷联动。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服务,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重点创新和推广科技保险险种,鼓励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探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险贷款。

  六、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形成各类计划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项目征集和推荐评审机制,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完善武汉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网络申报和网上评审;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探索建立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立分类指导、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办法,简化评价程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各类科研活动主体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引导形成正确的科研价值取向。完善武汉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着力提高奖励质量,适当精简奖励数量,根据奖项特点改进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加大对优秀青年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的奖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强化质量和品牌导向。

  三是依托东湖示范区建立开放式研究院。通过开放办院,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灵活下海”、“成果股份”、“人才股份”等形式,进入研究院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推进武汉市与在汉部、省属高校合作,以龙头企业、新兴技术、著名科学家为主体,组建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技术研究院,加快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建设发展。市财政设专项资金,为研究院建立产业、研究、中试平台提供保障。

  七、加快科技对外开放

  一是推进科研活动国际化。鼓励在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硅谷”及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国际学术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外研发机构在汉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国外高水平科技人员来汉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市内优秀科技人员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与接受培训。推进民间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培育一批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是推进企业发展国际化。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承接国际工程项目和服务外包业务,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开展多领域的自主研发活动,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国际技术竞争力和话语权。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帮助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实现技术和资本的成功整合,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推进招商引智国际化。组织实施国际性招商引智活动,重点打造国际会展产业链。充分利用光博会、机博会、华创会等武汉品牌会展,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吸引一批掌握重大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人才,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今后一段时期,市科技局将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实施科技武汉战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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