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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由市科技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主题发布“建设国家创新中心”2012年及未来五年工作思路、规划和具体举措。[详细]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东湖高新区打造创新之谷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国家创新中心
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张魁伟: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大武汉新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是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市科技局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该义不容辞的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擎,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教和人才为重要支撑,着力于新技术、新产业的创造和生成,着力于创新制度、创新文化的培育和建设,放大科技资源、创新资源对城市发展的乘数效应,巩固提升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优势和潜力,率先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突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使武汉成为自主创新的密集区、中部地区自主创新的龙头、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战略支点。

  发展目标是:通过5-10年努力,力争使我市科技综合竞争力保持在全国中心城市前三位、中部地区首位;力争使我市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高端产业明显聚集,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体制明显优化,科技第一生产力真正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近5年的主要目标、指标为:

  ——三个“翻番”:自2011年至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由不足200亿元增长到4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00余亿元增长到300亿元;产值过百亿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总数由不足10家增长到20家以上。

  ——四个“跨越”:自2011年至201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1000亿元提升到33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00亿元,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由2000件提升到8000件;孵化场地总面积由200万平方米提升到1000万平方米;科技产业化基地由20余家提升到60家左右。

  ——五个“突破”:优势产业高端化取得突破;新兴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科技体制机制瓶颈取得突破;科技型企业数量和创新能级取得突破。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东湖示范区先行先试

  一是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加快建设光谷资本特区。依托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资源有效整合,打造全国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践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成中心。

  二是加快“人才特区”建设,打造高端创新人才聚集区。以文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打造全国性创新创业文化最活跃区。

  三是加强示范区与市内其他区(开发区)的互动交流,引导、鼓励企业在示范区内设立研发机构。

  四是加快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壮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使东湖示范区真正成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开放创新的引领区、高端要素的聚合区、创新创业的集聚地、战略产业的策源地。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自主创新

  一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现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化。推动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三大优势产业的壮大和升级,向价值链、技术链和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尽快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重要技术标准和重点技术产品,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和竞争能力。

  二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钢铁、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重点实施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高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促进制造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创造的转变,力争在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和名牌产品、企业。

  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强农作物育种、农产品加工与储运、畜牧养殖、水产品养殖、农村循环能源、生态湿地、节水防涝、植保防疫、食品安全等关键技术领域攻关和突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

  四是加强高技术服务业技术创新。重点研发云存储与云计算、高可信软件与信息安全、空天地一体化遥感、先进检验检测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模式创新和产品开发;建设智慧物流、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医疗、社区等示范工程;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机构服务能力。

  五是加强社会领域的科技支撑。统筹实施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在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生态、城市建设、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高新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应用,提高社会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为建设“幸福武汉”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满足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生活要求。加快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体系。创新科技成果登记、发布、奖励、服务机制,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完善“科技成果项目库”,建立覆盖全市、连接“大院大所大企"的科技成果“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科技供需直通车。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遴选机制,筛选一批完全自主创新、在国内外具有领先优势、能够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对具有核心团队和优秀带头人、以及产业引领作用和规模化前景比较明朗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和扶持。

  二是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支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认定成果转化登记服务;对市外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企业转让以及市内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开发技术,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武汉网上技术市场"建设。

  三是设立“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加大对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和“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是完善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壮大一流科技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站、院士工作室。加强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合作研发,开展围绕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市科学技术经费予以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三是建立以科技中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服务体系。整合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方面资源,着力构建重大设备、科技信息、软件开发服务三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和共享。建设完善行业性、专业性、区域特色性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其服务功能和水平。鼓励创建国家级科技品牌。

  五、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体系。积极培育和推动各类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全力支持东湖示范区进入“新三板”试点。扩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我市集聚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企业集合债、集合租赁、集合票据等融资方式。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扩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建立并完善市区财政资金参与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更多商业银行成立科技支行,建立适应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借(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信用贷款。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保贷联动。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服务,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重点创新和推广科技保险险种,鼓励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探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险贷款。

  六、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形成各类计划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项目征集和推荐评审机制,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完善武汉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网络申报和网上评审;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探索建立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立分类指导、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办法,简化评价程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各类科研活动主体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引导形成正确的科研价值取向。完善武汉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着力提高奖励质量,适当精简奖励数量,根据奖项特点改进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加大对优秀青年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的奖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强化质量和品牌导向。

  三是依托东湖示范区建立开放式研究院。通过开放办院,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灵活下海”、“成果股份”、“人才股份”等形式,进入研究院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推进武汉市与在汉部、省属高校合作,以龙头企业、新兴技术、著名科学家为主体,组建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技术研究院,加快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建设发展。市财政设专项资金,为研究院建立产业、研究、中试平台提供保障。

  七、加快科技对外开放

  一是推进科研活动国际化。鼓励在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硅谷”及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国际学术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外研发机构在汉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国外高水平科技人员来汉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市内优秀科技人员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与接受培训。推进民间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培育一批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是推进企业发展国际化。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承接国际工程项目和服务外包业务,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开展多领域的自主研发活动,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国际技术竞争力和话语权。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帮助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实现技术和资本的成功整合,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推进招商引智国际化。组织实施国际性招商引智活动,重点打造国际会展产业链。充分利用光博会、机博会、华创会等武汉品牌会展,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吸引一批掌握重大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人才,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今后一段时期,市科技局将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实施科技武汉战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做出更大的贡献!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丹平: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在目标体系中,建设国家创新中心首当其冲,位居第一。我理解,这就是要把创新作为武汉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使创新成为我们城市最突出、最鲜明的特质,成为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关键能力和独特优势。

  在国家创新中心建设中,东湖高新区要肩负使命,勇当先锋。正如鸿忠书记明确要求的“光谷一定要瞄准世界一流,打造创新之谷,为建设科技武汉,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作出示范和表率”。

  作为全国起步最早,最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国家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作为全国唯一的光电子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东湖高新区有良好的创新环境,有许多有利于创新的基础和条件,理应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成为湖北武汉创新体系建设的先锋队。

  首先,我们有品牌。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东湖高新区已形成国内最大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光谷制造”和“光谷创造”已成为我国在光电子信息领域参与国际竞争的知名品牌。中国光谷已经成为武汉最亮丽的名片,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和全球人才来此投资创业。

  其次,我们有人才。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要素。

  东湖高新区是我国第二大智力密集区,拥有丰富的科教与人才资源。近年来,我们通过国家“千人计划”、“黄鹤英才计划”和“3551人才计划”,积聚了一大批海内外创新人才。

  第三,我们有创新主体。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东湖高新区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上十家企业,现有各类企业一万八千多家,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企业,其中世界500强企业42家,上市公司31家,占全省1/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56家,也占全省1/3。2011年,高新区企业年申请专利7198件,同比增长78.4%,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253件,占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的51%。

  第四,我们有创新的体制机制。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赋予我们“先行先试”的政策,要求我们先实践、后完善。允许我们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犯错误,但绝不允许我们错过发展机遇。

  继1987年率先设立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我们又探索了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的四级跳模式,成功培育了一批知名企业。近两年,我们又推出36项新政,在科技金融、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政府采购等方面均取得新突破。

  第五,我们有创新的文化。李鸿忠书记多次强调,光谷在“光”,更在“谷”。“光”是产业形态,“谷”是创新的体制机制,是根本、是灵魂。东湖高新区业已形成以创新创业为灵魂,以价值实现为动力,以冒险、创新、敬业、诚信为特点的光谷文化。

  第六,我们有创新的平台。我们组建了光电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等3个研究院,合作组建了中科院湖北育成中心。建成强磁场、生物质、P4实验室等25个重大技术创新平台。组建了光纤接入、地理信息等21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成光谷软件园、光谷创业街、留学生创业园、生物创新园、金融港、国际企业中心等18个孵化器,总面积135万平方米。建成了5个国家级孵化器、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2000家,毕业企业1600多家;正在加紧建设光电子、生物医药、地球空间信息等3个加速器,首期面积30万平方米。

  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东湖高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深知,与国家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举发展的旗帜,创新的旗帜,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全力打造全国投资环境最优的“政策特区、人才特区、资本特区、创新创业特区”,到2015年,力争实现企业总收入1万亿元,成为推动国家创新中心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把“中国光谷”真正建设成为“世界光谷”。

  一是打造“政策特区”, 加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2012年,我们将在科技金融、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政府采购、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试验范围,争取国务院审批东湖示范区全面适用中关村示范区的支持政策;扩大以商标、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作资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试点。完善促进领军企业、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八项承诺”,实现为企业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在启动实施国家协同创新“2011计划”的同时,财政每年拿出20亿元,支持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

  二是打造“人才特区”,吸引高端人才到光谷创新创业。

  2012年,我们将继续丰富“人才特区”内涵,继续实施 “3551光谷人才计划”,使引进和培养人才工作常态化、长期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创新人才服务工作举措;激发创新动力,增强创新能力。我们将通过设立人才基金,扎实推进高端人才宜居工程建设等,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力争到2015年,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2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博士生人数增加到6000人,使东湖高新区人才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高新区前列。

  三是打造“资本特区”,科技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

  2012年,我们将设立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基金。加大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以及投资资本家的引进力度,集聚金融资源,全年新增金融与投资机构40家以上。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创新,突破创业期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推动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全面探索 “硅谷银行”贷投结合模式

  力争在未来5年,将金融要素市场总数由5家扩大到1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15—20家,场外交易企业达到100家,受益于区域金融要素市场的企业达到300家;区域股权投资机构总数从60家增长到150家以上,管理资本总量从50亿元增长到200亿元,天使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家,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0亿元。通过中小企业集合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集合租赁等创新业务,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融资、融资租赁等创新型融资业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总量达到300亿元。

  四是打造“创新创业特区”,加速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2012年,我们将通过实施“领军企业推进计划” “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成长企业瞪羚计划”,加快创新主体建设。通过加强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加速器建设,为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提供平台。今年,光电子信息、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等产业总收入要分别突破2000亿、400亿、600亿、650亿和900亿元。

  我们将用3—5年时间,促进烽火科技、华工科技、人福医药等领军企业,规模达到300—600亿元。促进兵装武重、航天长动等骨干企业规模达到100亿元,促进华灿光电、华中数控、日新科技等成长型企业规模达到20亿元。

  我们还将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健全小微企业科技信用体系,重点提供融资、开拓市场等服务,每年培育40—60家“小进规”企业。

  我们将加快地球空间信息、激光、半导体照明、智能电网等专业园区建设,每年新开发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加快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新能源、医疗器械、软件等专业孵化器建设,每年新增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加快文化创意、光物联、生物农业等专业加速器建设,每年新增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我们还将成立“孵化器—加速器”协会,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专业化、市场化、资本化发展。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为了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突出创新驱动,全面实施新一轮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以下简称《纲要》)及《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深入推进国家创新中心建设。

  “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显著成效是“十二五”时期武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十一五”期间,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长,全市申请专利57688件,获专利授权29246件,分别是“十五”期间3.1倍和3.59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新增31676件,达到46219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9件,新增省著名商标244件,新增市著名商标345件。软件作品登记达3755件,其他版权作品登记1278件。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东风汽车、武钢、湖北中烟等企业年申请专利均在百件以上并拥有驰名商标。有效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6家银行为40家企业提供近6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40万人次,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约2500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的意见》、《武汉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五年来各类媒体刊播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相关报道3200余篇。全市共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共390余期,培训5万余人次。

  《纲要》明确了未来十年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城市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规划》立足于当前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和未来需求,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抓手,形成了清晰的建设“国家创新中心”这一五年发展目标。如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十二五”时期,全市专利申请年均增长超过1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0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70%,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商标注册量保持15%的年增长率,至“十二五”期末,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0件,湖北省和武汉市著名商标分别达到500件和800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达20件;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有一定增长。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10%。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发展目标是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驰名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对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显著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转化率居于全国高新区的前列,版权产业出口额大幅提升,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增大。

  为稳步推进“国家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明确了四个重点任务:一是发挥知识产权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战略,力争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内顶级、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示范区。二是以知识产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三是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主体地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现到2015年,确定300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累计认定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10家知识产权强势企业。四是促进武汉科教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和经济优势。以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原始创新源头,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搭建展示交易平台,创新转化体制机制。

  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实现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十一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公共经费的投入,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文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并参照科技“三项经费”的增长比例同步增长。二是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申请资助资金,鼓励企业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注册商标和进行作品版权登记。资助资金每年保持一定的增幅。三是建立和完善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财政、税收政策。政府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业化项目和产品。政府采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产品为优先采购项目。对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的中小企业专利项目,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风险投资机制。运用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民间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投入的力度。五是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护、运用和维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把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产出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六是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制定。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资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七是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创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大对企业在境外取得专利权的资助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到境外投资办厂。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维权援助。八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创新优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鼓励本地企业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在我市实施。九是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科技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师、科研人员携带专利技术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兴办科技实业。支持大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创业活动。十是定期发布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的转化和应用目录,对列入目录项目的企业在实施本部门的各类科技、经济、奖励计划时予以重点支持。十一是实施商标富农工程,重视开发具有武汉独有地理环境和特殊工艺生产的农产品,并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形式加以保护,形成知名品牌。加强农林植物新品种育种培育和推广,加强农业物种资源保护。

  201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工作重点将围绕建设“三个中心”开展:一是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建设国家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提高全市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做强做大。研究支持高校发明专利维持政策,继续实施 “武汉企校专利技术对接工程”。二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武汉市知识产权企业培育工程”;继续推进专利质押工作,落实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继续实施专利技术转化重点项目计划。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以建成国内市场中心及国家物流枢纽为导向,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重点地在商业、技贸、展会和广告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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