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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国家创新中心

2012-03-20 17:50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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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为了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突出创新驱动,全面实施新一轮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以下简称《纲要》)及《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深入推进国家创新中心建设。

  “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显著成效是“十二五”时期武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十一五”期间,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长,全市申请专利57688件,获专利授权29246件,分别是“十五”期间3.1倍和3.59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新增31676件,达到46219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9件,新增省著名商标244件,新增市著名商标345件。软件作品登记达3755件,其他版权作品登记1278件。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东风汽车、武钢、湖北中烟等企业年申请专利均在百件以上并拥有驰名商标。有效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6家银行为40家企业提供近6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40万人次,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约2500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的意见》、《武汉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五年来各类媒体刊播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相关报道3200余篇。全市共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共390余期,培训5万余人次。

  《纲要》明确了未来十年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城市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规划》立足于当前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和未来需求,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抓手,形成了清晰的建设“国家创新中心”这一五年发展目标。如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十二五”时期,全市专利申请年均增长超过1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0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70%,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商标注册量保持15%的年增长率,至“十二五”期末,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0件,湖北省和武汉市著名商标分别达到500件和800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达20件;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有一定增长。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10%。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发展目标是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驰名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对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显著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转化率居于全国高新区的前列,版权产业出口额大幅提升,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增大。

  为稳步推进“国家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明确了四个重点任务:一是发挥知识产权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战略,力争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内顶级、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示范区。二是以知识产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三是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主体地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现到2015年,确定300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累计认定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10家知识产权强势企业。四是促进武汉科教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和经济优势。以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原始创新源头,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搭建展示交易平台,创新转化体制机制。

  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实现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十一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公共经费的投入,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文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并参照科技“三项经费”的增长比例同步增长。二是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申请资助资金,鼓励企业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注册商标和进行作品版权登记。资助资金每年保持一定的增幅。三是建立和完善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财政、税收政策。政府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业化项目和产品。政府采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产品为优先采购项目。对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的中小企业专利项目,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风险投资机制。运用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民间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投入的力度。五是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护、运用和维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把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产出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六是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制定。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资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七是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创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大对企业在境外取得专利权的资助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到境外投资办厂。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维权援助。八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创新优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鼓励本地企业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在我市实施。九是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科技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师、科研人员携带专利技术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兴办科技实业。支持大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创业活动。十是定期发布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的转化和应用目录,对列入目录项目的企业在实施本部门的各类科技、经济、奖励计划时予以重点支持。十一是实施商标富农工程,重视开发具有武汉独有地理环境和特殊工艺生产的农产品,并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形式加以保护,形成知名品牌。加强农林植物新品种育种培育和推广,加强农业物种资源保护。

  201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工作重点将围绕建设“三个中心”开展:一是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建设国家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提高全市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做强做大。研究支持高校发明专利维持政策,继续实施 “武汉企校专利技术对接工程”。二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武汉市知识产权企业培育工程”;继续推进专利质押工作,落实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继续实施专利技术转化重点项目计划。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以建成国内市场中心及国家物流枢纽为导向,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重点地在商业、技贸、展会和广告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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