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武汉”建设的主要任务 :
1、建设富足之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经济实力,为市民增收奠定坚实的财富基础;不断推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和高附加值方向集聚,为劳动报酬和劳动者资本性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产业基础;不断提供数量更多、报酬更优的就业机会,支持服务更多的市民成功创业。通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就是要以创业就业创造幸福,以发展进步成就幸福,最终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2、建设保障之城。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番、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标准翻番,实现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3、建设宜居之城。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实现城市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提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城市;建设快捷通畅的交通体系,全面迈入地铁时代;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给排水、电力、燃气等设施的服务保障能力;营造整洁文明的市容环境,城市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成绿色江城、生态宜居武汉,建设大江大湖大武汉特色更加鲜明的幸福美好家园。
4、建设公平之城。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逐步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在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市民待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
5、建设文明之城。加快建设“文明武汉”,不断丰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内涵,激扬城市的历史人文血脉,提升城市的开放包容度,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城市的共同价值成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巨大力量,使城市成为全体市民的共有精神家园,最终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中,实现市民幸福感的不断升华,建设文明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