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

2020-01-09 09:28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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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9日讯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精简三分之一,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格局初步形成。市检察院专设公益诉讼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各区检察院相应设立专门的办案组织。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刑事案件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编辑: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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