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丨“新就业形态”要顺势而为

2020-05-24 11:1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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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上,听完有关委员关于“新就业形态”的发言后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脱颖而出,要顺势而为。当然这个领域也存在法律法规一时跟不上的问题,当前最突出的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等。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

  总书记的讲话全面客观理性,充分肯定了“新就业形态”的现实意义,也敏锐地指出了其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我们既要学会顺势而为,引领经济新形态创新发展,又要针对性补短板,使之不断完善,健康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科技,以及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速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网红经济等新模式的出现。

  网约车司机、直播电商、电子竞技师等新就业形态迅速涌现,成为吸纳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效率变革的重要形式,也是当前疫情冲击之下,我国“稳就业”和“保就业”的重要发力点。

  新就业形态一边不断突破传统的雇佣关系,一边重新塑造新的劳动关系。但这一过程中,一些原有的劳动法律法规不再适用,劳动者的法律地位难以认定,权益保护也来不及跟上。

  譬如,社会保障覆盖度不够,工伤认定、职业伤害、养老保险困扰着劳动者;一些地方对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设置资格认定门槛,现行就业扶持政策、救济渠道未能覆盖此类人群;就业者相对于平台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且法律关系模糊、信息不对称,等等。相关部门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尽快补齐,解决新业态就业者的所急所想所盼。

  新就业形态是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潜能所在,也是解决就业这一紧迫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总书记这一讲话的深意,进一步发掘就业潜力,激发发展活力,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助添新动能。(央视网评论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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