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如何进行精神控制

2018-08-15 16:06 我要评论 来源: 武汉反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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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作者南怀隐)李洪志自传播“法轮功”歪理邪说以来,打着“强身健体”的幌子,鼓吹“消业祛病”,宣扬“世界末日”,引诱广大群众加入。错误的言论必然催生错误的观念,错误的观念必然诱发错误的行为,错误的行为必然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伤害,这恰恰也是“法轮功”邪教本质的直接体现。

  1999年12月16日,辽河油田供水公司职工佟岩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在床上,口中不断喊叫:“升天,升天。”事后佟说:“有一个魔对我说,如果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也就是说,除去女儿这个“魔”,方能圆满升天。

  2001年1月23日,王进东等7名“法轮功”人员在李洪志“最后的圆满”教唆下,除夕之际到北京天安门前集体自焚,导致刘春玲和刘思影母女身亡、郝惠君和陈果母女以及王进东终身残疾。醒悟的郝惠君和陈果母女多次现身说“邪”,幕后凶手“法轮功”邪教组织却百般抵赖,并借此诬陷中国政府。

  2016年11月10日,加拿大一男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因抢劫枪械、挟持店员、暴力袭击警,最终被警方击毙。瑞陶尔2000年时开始习炼法轮功,曾于2002年到天安门广场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他在被警方击毙前,还反复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制造的惨案,有过去的、有近期的,有境内的,也有境外的,这仅仅是其大案要案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案例,值得人们掩卷沉思,想一想“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究竟有多邪恶!

  精神控制特别厉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这是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任何都必须敬畏生命、珍惜生命。“法轮功”人员王进东等人自焚,显然是受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精神控制,被彻底洗脑后结果。李洪志传播“法轮功”时,他错误地把人的来源说成“掉到地球上的垃圾”,把人的归宿说成“得道圆满”,实现归宿的过程说成“只能修炼法轮功”等,给“法轮功”人员设置了一个封闭的思维圈子,一旦陷入很难跳出“法轮功”看“法轮功”。在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李洪志说什么成员就信什么,由此导致惨案频频发生。

  社会危害特别揪心。家庭是幸福的源泉,亲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血永远浓于水。李洪志为了导致“法轮功”人员摆脱家庭的影响,一心一意修炼“法轮功”,他抛出了“去情说”,“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法轮功”人员受其影响,把家庭视为修炼的障碍,有为了“去情”拒绝结婚的,有为了“大法”果断离婚的,还有为了“除魔”残忍杀害亲人的…….关淑芸残杀9岁女儿戴楠、傅怡彬残忍弑父伤母杀妻、从龙学为了修炼“法轮功”将小姨子杀害焚尸。这些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例,把“法轮功”对亲情伤害揭露得淋漓尽致。

  推卸责任特别卑劣。不负责任、掩盖事实、推卸责任是“法轮功”的一贯做法,他们不仅在无辜受害者的伤口上“第二次撤盐”,再制造谣言中伤人,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性。比如,“1.23自焚事件”发生后,他们声称“参与自焚的不是法轮功弟子”,并说这是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等;比如,浙江“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为了度人,投毒杀害17名无辜群众,“法轮功”声称陈福兆是精神病人;又比如,一些“法轮功”人员长久患病、违法犯罪后,“法轮功”声称他们“修得不好”等等。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让人们通过案例看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不可否认的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一些“法轮功”人员还将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会制造一些赅人听闻的大案要案,为人类社会造成严重伤害。但是,邪不压正,只要能够看清“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实质,摆脱并不困难。

责编: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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