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致富路”

2018-07-19 16:29 我要评论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作者南怀隐)据报道,“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目前在美国新泽西州拥有11处房产。其中售卖网报价239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1614万元。自1992年“法轮功”创办以来,可谓就是李洪志“致富路”的起点。李洪志通过所谓“大法”,蛊惑众人,通过各种手段敛财,痛苦却完全践踏在普通人的财产乃至生命上。26年“法轮功”,既是弟子的一部破财丢命的心酸史,也是一部李洪志的敛财发家史和图财害命史。

  数十年前,李洪志在潜心研究中国古代佛法的基础上,加入个人的一些理解,创办“法轮大法”,并开始传播法轮功。1992年5月13日,首期“法轮功”班在吉林省长春市第五中学的阶梯教室开课,持续10天,24日结业。当时的收费标准是,每人收费30元,参加学员180人,李洪志共敛财5400元。尝到甜头的李洪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1992年5月到1994年年底,不到两年,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敛财300万元。

  在上世纪,30元已经相当于现在3000元的收入水平。在李洪志的蛊惑下,人们把维持生活的钱用来交“学大法”的学费,并要求学员要少吃少喝,静心修炼。李洪志刚出山时,也很简朴,不仅穿的衣服旧,在火车上也吃方便面,给人们留下一个清贫的好印象。可事实上,那时的李洪志已经是大富豪。

  随着“法轮功”培训班的不断发展,李洪志开始出书讲法,从而更大规模的敛财。1994年底,李洪志把他在各地办班的讲义汇集起来,经人加工润色,出版了《转法轮》一书,这标志着法轮功教义的基本形成。

  在讲法中,李洪志要求所有弟子都要通读甚至背诵《转法轮》,把它说成是“上天的梯子”。他说,这本书里面的内涵是相当大的,反复看可以修炼到“圆满”。此书,在“法轮功”信众中,非常畅销,经久不衰,被奉为“圣经”。一本售价12元的《转法轮》,经李洪志签名可以卖100元,就这还不能说买,要说“请”才行。

  在讲法中,李洪志要弟子放下名利情、放下世俗当中的物质,潜心研究“大法”中的道理。在《修者忌》中,李洪志说,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李洪志甚至规定,法轮功辅导站不能存钱,大法弟子手里也不必有余钱。许多弟子表示质疑,可李洪志却表示,师傅都帮你管了,还用你操心什么?就这样,弟子的钱财都被李洪志这个做师父的圈到了手中。

  通过出书和举办培训班以及出售相关物品,李洪志成功打造出“法轮文化圈”,敛财速度令人咋舌。截止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前,“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出版法轮功书籍19种,此外还有大量音像制品和其他法轮功物品,譬如练功服、练功垫、法轮徽章、条幅、李洪志法像等,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为了逃避缴纳税款,李洪志指使管钱的刘桂荣把收支记录材料全部烧掉了。

 

 

责编:王冲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