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打击邪教大事记

2017-02-28 10:48 我要评论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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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怀隐)2016年即将过去,回顾2016年的风雨兼程,人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尽管中国部分邪教活动还很嚣张,但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低下邪恶的脑袋,接受严肃的法律制裁。可以这么说,2016年法律让邪教受到重挫!这一现象,不仅值得每个从事邪教活动的反省,同样值得每一位公民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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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如何重挫邪教,咱们还是用案例来说,仔细分析其中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厘清依法治理邪教的重要作用。

  ——华藏宗门头子吴泽衡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庄严地宣告“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这意味着,作恶多年的华藏宗门总头子吴泽衡将在监狱度过余生,为他传播邪教的违法犯罪行为付沉重的法律代价。

  

 

  吴泽衡受审路上

  原来,吴泽衡创立华藏宗门邪教组织,编造各种歪理邪说,聚敛钱财,奸淫妇女,制定预案对抗司法机关调查,但最终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吴泽衡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吴泽衡不服,提起上诉,这才有了广东省高级法院2016年2月2日做出的二审判决。

  吴泽衡余生将在监狱度过,又得力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及时出台,该修正案明确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了法律明文规定,邪教头子吴泽衡自然难逃法律制裁,他的任何侥幸心理都注定破灭。

  吴泽衡被判无期徒刑,有力地警示了那些邪教头目,一旦被查获,轻则坐牢,重则一生坐牢,其中的分量,需要仔细掂量,否则就会成为第二个“吴泽衡”,等待他们的将是冰冷的铁窗。

  ——法轮功犯罪份子被警方现场击毙

  11月10日,一则关于法轮功弟子的消息传遍全球,引起媒体和群众广泛关注。是什么消息如此吸引人们眼球,引起媒体海量关注?邪教法轮功、抢夺枪械、刺伤店员、挟持82岁老人为人质、公开拒捕、刺伤警员,最终被警方击毙,其激烈程度不亚于美国大片。

  

 

瑞陶尔被击毙现场

  这名法轮功弟子就是曾制造“国际事件”的洋弟子瑞陶尔。他在2002年2月中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额而被捕,他在被捕时重复大叫“法轮大法好”,遭扣查20小时后,被中国遣返,成为一时关注的国际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瑞陶尔这次拒逮时,同样高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希望能够出现“神迹”。结果仍然与上次一样,“法轮大法好保平安”的“神迹”并没有出现,更为严重的是,瑞陶尔这次死在了警察的枪下,年仅38岁。诡异的是,事后法轮功立即发表声明,不承认他是法轮功弟子。

  瑞陶尔被击毙对法轮功弟子是强烈的警示:其一,如此痴迷法轮功,一旦违法犯罪,即使高喊“法轮大法好”,也逃不了被警方处置的命运!其二,一个对李洪志有重要支持的弟子,一旦危害法轮功的整体利益,都将被无情的抛弃!其三,法轮功是人类公敌人,中国人不欢迎他们,西方社会同样会提高警惕,将来日子怎么过?

  ——门徒会骨干在法律面前深刻反省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和全民健康意识的觉醒,广场舞成为人健身的重要方式,老少皆宜、人人喜欢,城市的角落只要有一块小广场,就有舞动的身影。门徒会利用这一现象,打着广场舞的幌子传播邪教歪理邪说,同样被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站到了审判台。

 

刘东明的忏悔

  这样案件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2014年3至4月份,门徒会骨干刘东明利用晨练、傍晚时间,在东胜区部分广场打着“传福音、治百病”的幌子,呼喊“奉主名,行异能、赐米面、赐粮油水”等口号,通过扩音设备播放“灵歌”,以跳“天堂舞”健身的形式,吸引群众。

  法律不会放过一个邪教分子,随着依法审理,刘东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在法庭承认自己的错误,还在监狱里痛哭流涕地表示,“我也不会说再去做那些歪门邪道的事情了”。

  如果没有法律的严惩,刘东明等门徒会骨干分子或许还会在邪教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至走上人生的不归路。可以这样说,他目前有这样的认识,表明法律在严厉制裁他们的同时,更重要是的挽救了他们,让他们再次走上新生之路。

  2016年,法律重挫邪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他不仅让人们看到邪教的社会危害,更让人们看到应对邪教的有效办法。今后一个时期,还有更多的群众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同各类邪教组织作斗争,让各种邪教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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