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惠民生 创新促和谐

2012-09-19 10:4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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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在大多数地方的现行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下,由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制度启动的时间各不相同,相应设立的经办机构相互独立,因而带来社保经办机构各自为政、经办效率不高、群众办事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机构整合后新成立的河南省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管理体制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从2005年开始,陆续推出了“五险合一”、“委托经办”和“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社会保险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被称为社会保险管理的“洛阳模式”。在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社会保险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新形势下,“洛阳模式”对如何更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前不久,中央党校课题调研组赴洛阳,就洛阳社保的创新与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

  主要做法

  “洛阳模式”的核心是五险合一、垂直管理和委托经办、购买服务。

  五险合一、垂直管理的实质是精简机构、降低成本。洛阳将市、县(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合并,九县(市)六区及高新区社保中心、伊滨区社保中心作为洛阳市社保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经费保障均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各县(区)社保中心的内设机构、业务经办流程和制度管理实行全市统一。这就改变了过去一家企业对多家社保经办机构(一对多)、多家社保经办机构对一家参保单位(多对一)的局面。

  委托经办、购买服务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来提高效率、改进服务。委托经办,就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银行、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将社保的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社保基金征缴、财政账户设置及结算支付渠道不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实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单独建账管理。制定《洛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委托管理制度》等,确保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委托管理后,社保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职责到位、协调配合,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专业精算优势和用人机制灵活的特点,又明确社保机构的监管责任。异地就医委托结算、工伤事故异地委托调查等做法,既减轻了群众往返奔波之苦,又大幅降低了工伤认定经费。

  在创新社保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洛阳市建立了“老有所养、失业有助、病有所医、伤有所治、生有所补”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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