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推进“为民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09-07 16:1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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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精神,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及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党群联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我市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参与范围全市所有社会组织。重点是社会组织中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突出为民服务重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把各自的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一)围绕服务中心创先争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移、促进发展不动摇,把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武汉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围绕服务对象创先争优。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围绕让服务对象放心、满意目标,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观念,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及时回应服务对象的期盼与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对社会组织的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服务对象满意工程。

  (三)围绕建强组织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理顺隶属关系,健全管理体制,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选择一批党建基础较好的社会组织,打造成党建精品示范区。发挥党员和骨干的带头作用,引领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真正把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四)围绕改进作风创先争优。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间接了解和直接调研相结合,深入服务对象中,细心体察服务对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愿望需求。多听民意民声,多谋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多解民生之难。

  四、主要载体全市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三化”(即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为主要载体,不断掀起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潮。

  (一)形象亮化。立足于塑造良好形象,展示风采风貌,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1.亮身份。通过摆放席卡、台签,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工作牌,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方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称号响起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

  2.亮职责。总结提炼本单位、本行业核心价值理念,通过设立便民服务平台、电子显示屏、展板、台签,开设服务网站,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卡片等形式,对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等进行公开;工作人员要亮明各自岗位职责和行业服务用语。

  3.亮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为民办好事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创佳绩和根据自身能力特长为民服务等作出承诺,建立承诺事项专门台账,并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二)服务优化。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优化窗口服务结合起来,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服务对象满意上。

  1.争创群众满意窗口。积极推广阳光服务、微笑服务模式,强化服务窗口的规范管理,构建多层次、一体化服务体系,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2.争创优质服务品牌。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建行业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党员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已经形成的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拓展品牌外延,努力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优质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品牌。

  3.争创岗位服务标兵。充分运用“争创示范”、“星级管理”、“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当行业标兵、作服务表率,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三)考核量化。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服务考核的评价办法,定期开展量化考核。

  1.党员互评。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工作实际等,以组织生活会、工作评议会等形式进行自评和互评,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2.服务对象测评。认真组织开展服务对象评议,以增设服务对象测评卡,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注重做好服务对象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3.组织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党组织要制定服务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月考、季评、年表彰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形成党组织月比标兵、季评明星、年树典型的创先争优生动局面。

  五、具体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原则上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协调;各区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区本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活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指导。

  建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联系点制度。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小组负责对武汉市福彩事业促进会、武汉金华商会、武汉企业家协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武汉宏信会计事务所等5家市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示范点及重点行业协会的联系,各区各业务主管单位也要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根据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方式,定期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改进。

  (三)统筹结合,推进工作。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立足本行业、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方法,增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

  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结合起来,与社会组织自身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标语、专题网站、专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开展的动态和成功经验、先进典型,营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掘和推出一批真正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可学性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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