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至少2个亿
(武汉晚报)明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后随市级财力增长情况相应增加,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其工商登记注册后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给予100%奖励;对文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责编 吴蕾
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其工商登记注册后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给予100%奖励;对文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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